从现在开始直到今年12月底,我市将对各类互联网金融和投资理财类公司进行拉网式检查和专项整治,以打击震慑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地区金融风险,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据悉,我市此次专项行动的整治对象包括P2P机构、资产管理机构、民间投融资机构、股权众筹机构和各类相关交易场所。此次专项行动分为摸底排查、清理整顿和验收总结三个阶段实施,对每个被排查企业采取上门调查的方式,调查其基本信息、经营规模、客户数量、对外宣称产品收益率、经营状况等,并通过其工商注册登记信息和银行账户资金流向等方式进行核实。
在调查过程中,专项整治小组将按照具体情况对这些从事投资理财类活动的企业进行相应的处理。
据介绍,如果发现产品收益率过高、存在非法集资嫌疑的机构,整治工作组将当场责令其停止经营,限期该机构在10个工作日之内提供投资者兑付方案,并将其划为重点监控对象。
对于产品收益率处于合理区间的机构,整治工作组将重点考察其是否能维持机构的持续经营。如果难以持续经营、存在兑付风险的,责令其停止经营,限期在10个工作日内提供投资者兑付方案,并列入重点监控对象;如果能够持续经营、不存在兑付风险的,对其业务经营合规性进行日常监测监管。
对于注册在外省、市的机构,整治工作组将向其注册地相关部门了解其整体风险状况,并列入重点监控对象。如果风险较大的,督促其妥善处置本地兑付、限期迁离我市。
为了最大限度保障市民的投资理财合法权益,对于划出的重点监控对象,工作组将会同市整治办对其提供的投资者兑付方案的可行性进行研究。对于方案切实可行、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投资者兑付的,可从宽处理;对于违规情节较轻的机构,工作组将出具整改意见,要求其限期整改;对于拒不整改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关闭或取缔;如果涉嫌犯罪,则移交相关司法机关。
(蔚红 嘉瑛)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