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惠民村村(社区)行”工程启动

核心提示: 4日下午,我市召开全面实施“法治惠民村村(社区)行”工程启动大会,动员部署、全面启动实施“法治惠民村村(社区)行”工程,不断深化法治丹阳建设和“法治型、服务型”双型先进党组织建设工程,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丹阳。

聘请192名村(社区)法治建设工作指导员,全面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法治惠民村村(社区)行”工程启动

本报讯  4日下午,我市召开全面实施“法治惠民村村(社区)行”工程启动大会,动员部署、全面启动实施“法治惠民村村(社区)行”工程,不断深化法治丹阳建设和“法治型、服务型”双型先进党组织建设工程,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丹阳。市领导任剑平、王金祥、符红海、钱留梅参加了会议。

近年来,我市法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去年,人民群众法治满意率达97.5%,在全省位居前列。为深入推进法治丹阳建设,全面提升我市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今年,我市从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等单位中选派具备法学背景、中层以上的政法干部,分别担任全市192个村(社区)法治建设工作指导员,充分发挥政法干部在法治丹阳建设中的示范表率作用,努力健全村民自治组织体系,推进村民自治制度创新,规范村民自治实践活动,提高干部群众法律素质,维护当地社会稳定,不断深化基层法治建设,让法治建设从“过程先行”到“水平领先”,真正建设善治和谐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会议指出,我市要在巩固基层法治建设成果的基础上,通过在全市全面实施法治建设工作指导制度等有效措施,全面提升我市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提高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满意度。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剑平指出,全市上下务必要站在全局的高度,认清形势、凝聚共识、坚定信心,充分认识开展“法治惠民村村(社区)行”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要紧扣法治惠民主题,进一步创新作为,加大宣传,打造具有丹阳特色的法治建设工作指导团队;要紧贴农村实际和基层需要,积极为镇村法治工作建言献策,解决具体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职责意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进一步强化联动,确保法治惠民工作步步深入,取得实效。

副市长符红海主持会议并对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要求。

(龚佩玉)

责任编辑:姜耶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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