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丹阳市第十三次代表大会关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6年7月29日通过)
中国共产党丹阳市第十三次代表大会审议并批准中共丹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大会指出,市第十二次党代表大会以来,市纪委在市委和上级纪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稳步开展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深入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成效。一是聚焦主责主业,积极主动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二是发挥职能作用,两个责任”得到全面落实;三是着眼常态长效,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深入;四是坚持挺纪在前,腐败蔓延势头有效遏制;五是加强源头预防,防腐监督机制不断完善;六是坚持严管厚爱,干部队伍素质全面提升。
大会认为,工作报告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结及当前存在问题的分析是实事求是的,认识和体会是深刻的,提出的工作任务是切实可行的。
大会强调,今后五年,是我市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关键时期,也是全力建设充满创新活力的“强富美高”苏南现代化工贸名城的重要时期。全市各纪检监察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上级纪委部署要求,持续深入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突出主责主业,加强纪律建设,严格正风肃纪,严厉惩治腐败,以更坚决的态度、更有效的举措、更务实的作风,推动全市纪律检查工作迈上新台阶,为全面完成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各项任务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大会要求,全市各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强纪律建设,坚决捍卫党规党纪权威;要持续深化改革,从严从实管党治党;要立足常抓不懈,驰而不息整治“四风”;要坚持挺纪在前,持续深化执纪审查;要严格监督执纪,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要强化自身建设,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队伍。
大会号召,全市各级党组织、各纪检监察组织要在新一届市委和上级纪委的坚强领导下,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担当的精神、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扎实的工作,再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业绩,为建设充满创新活力的现代化工贸名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