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电影院的前身是剧院,建于1935年,坐落现灯笼巷华地百货二期工程身下,以演戏为主,内部设施简陋。
剧场是大棚式的砖木结构,屋面盖的小瓦,场内有排柱、上无天花,下是泥土地面,无通风和吸音设备,卫生条件极差。因社会秩序混乱,员工们被恶棍,流氓打骂是常事,特别是蒋家政权垮台前夕,其国民党伤兵蛮不讲理,常来剧场砸坏凳椅,破坏舞台,以发泄他们对自身遭遇的怨恨。经过多次整修、改组、更名,解放前剧院称新声大戏院,解放后称丹光大戏院,也放电影。开始放电影时群众称看阴戏,后来才称看电影。
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人民物质文化水平的提高、对文化生活的需求,丹阳也该建造一座正规电影院了,于是1958年县领导研究决定,将原剧院拆掉,再拆迁部分民房,原地重建标准电影院。当时国家经济经过几年的恢复和发展,已有好转,但百废待业,需大量资金,财政仍然困难,政府坚持“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的原则,号召群众利用休息时义务劳动,拆城墙,用小车推、人担、肩挑方式将城砖运到工地;缺少木材,群众将破庙的木材拆下运到工地,制作门窗。经过广大干部群众齐心合力,义务劳动,1958年底,丹阳历史上第一座砖木钢架结构的标准电影院建成了,命名“丹阳人民电影院”,员工全是剧场原员工,从领导至员工,他们都是旧社会受苦受难之人,到好的环境里来工作,无人欺侮、受人尊重、工资福利准时发放,比起旧社会真是从地狱到天堂。
改革开放后,被“四人帮”禁映影片逐步开放,人民群众看电影的高潮又来了,所以出现了百姓看电影难的现象。电影院人坚持每天24小时连续放映,放弃休息连续工作,不但满足群众的需求,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双丰收,更为国家财政作出贡献,三大指标(放映场次、观众人次、放映收入)居镇江地区首位,而电影院连年不断被镇江地区评为先进单位、文明单位,为丹阳增光添彩。
此后,五十年代建筑的电影院,场地小,内部设施落后,已不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经上级批准原地重建,由电影公司领导姜水龙同志亲自抓基建,不怕苦不怕累地整天在工地,与工人打成一片安全质量一起抓,提前一个月完成改造任务,并按预算节省四万多元资金。改造后的丹阳人民电影院的优质工程在镇江地区数第一,美名远扬省内外,全国各地前来参观取经者络绎不绝。改造后的电影院。楼上楼下有1100多个坐位,设备全新,夏天冷气开放,冬天开放暖气,沙发坐椅,地面铺上地毯,让人民群众体验到了改革开放的成果。
九十年代后期,各种文化娱乐场所如雨后春笋到处兴起,人民电影院影片数量与质量跟不上形势,经济入不敷出,迫使电影院要改革,同时华地百货二期工程要电影院拆迁,经上级研究决定电影院于2013年7月划上句号,人民电影院退出了历史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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