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政府重点工作督查奖惩机制
民生十件实事进展将定期公开
南报网讯(记者张昊)记者从市政府日前出台的《关于完善市政府重点工作督查奖惩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获悉,我市要求凡是列入年度《市政府工作报告》的民生十件实事,其进展情况定期在媒体公开;凡年度重点工作连续2月未达序时进度要求的,由责任单位主要领导约谈提醒直接责任人。
《意见》提出,将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做到奖勤罚懒。根据年度重点工作的承担量,对应安排承办部门的重点工作目标分值,承担越多、分值越高;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未完成的,该部门在绩效考核中相应扣分。对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较好,项目类有提前完成情形(至少提前一个月)、指标类有超额完成情形(至少超额10%)、或有其他突出贡献情形的,承办部门予以加分,
民生实事落实也有了刚性约束。《意见》明确,凡是列入年度《市政府工作报告》的民生十件实事,其进展情况定期在媒体公开,未达进度要求的,责任单位向市政府书面报告原因;第三季度未达进度要求的,在全市通报批评;年度目标任务未完成的,由监察机关依照有关规定问责。
《意见》还提出先行保障重大项目,对市级重大项目审批及土地指标供应实行“绿色通道”,提高服务效率。凡按计划提前开工的重大项目,优先保障该项目用地指标;凡未按计划开工或进度严重滞后的项目,调整或收回用地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