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始终保持涉毒违法犯罪重拳打击

核心提示: 毒品之害猛于虎,毁灭自己、祸及家庭、危害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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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毒品之害猛于虎,毁灭自己、祸及家庭、危害社会。

市公安局从本地实际入手,坚持以打击毒品犯罪为主线,以预防宣传教育为根本,不断完善禁毒工作社会化体系、创新禁毒工作管理,以“打、禁、管、戒”为手段,深入推进禁毒严打整治斗争,取得显著成效。全市共破获各类毒品案件207起,抓获涉毒人员277名;其中涉毒刑事案件20起,抓获涉毒犯罪嫌疑人员28名,破获公安部毒品目标案件1起,省毒品目标案件1起,缴获毒品冰毒约7.8公斤,铲除罂粟200余株。

全面打击各类毒品违法犯罪

近年来,禁毒部门发挥缉毒破案尖刀作用,进一步完善专案侦查、跨区域协作、多警种协作机制,成功侦破了一批公安部、省毒品目标案件。2015年12月28日,警方在镇江市局禁毒支队、技侦支队等部门大力支持协助下,组织禁毒大队、南环路、吕城等派出所,历经三个月的缜密侦查,成功侦破一起跨区域贩毒大案,抓获黄某、盛某等违法犯罪嫌疑人7名,缴获冰毒约1.8公斤,该案被省公安厅列为“2015-222”省毒品目标案。2016年4月4日,警方历经七个月的缜密侦查,成功侦破一起跨区域贩毒大案,抓获王某、陈某等违法犯罪嫌疑人员10名,缴获冰毒6公斤。打掉了一个由湖北人与本地人相互勾结,在丹阳、无锡等地进行贩毒活动的犯罪团伙,该案被公安部列为“2016-229”毒品目标案。

今年1~5月,警方多次开展专项打击,坚持开展零包扫毒行动。以城区为重点,集中警力采取公开与秘密结合的方式,以宾馆旅馆、娱乐场所、出租屋等为重点,及时打掉一批零包贩毒及容留他人吸毒人员,切断毒品犯罪活动的重要流通渠道。共破获零包贩毒案8起,抓获零包贩毒人员11名,缴获各类毒品20余克;破获容留他人吸毒案件11起,抓获容留他人吸毒人员11名,有效地遏制了地下毒品市场的形成。

全面推进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规范吸毒人员动态管控机制建设。市禁毒部门从涉毒人员信息采集录入情况入手,建立了通报制度。今年以来全市共录入吸毒人员处置信息316条、刑事拘留信息37条、强制隔离戒毒信息69条、服刑信息13条、社区戒毒信息录入66人;社区戒毒执行率为96.6%。

明确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任务。今年,市禁毒办切实加强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制定相关工作措施,细化禁毒工作职责,确保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落实到位。

强化禁吸戒毒工作。全市公安机关紧紧围绕禁吸戒毒工作,在对吸毒人员进行排查登记的基础上,积极开展收戒工作,最大限度地萎缩毒品消费市场。今年以来,全市共抓获吸毒人员249名,行政拘留249名,行拘后强制隔离戒毒69名,责令社区戒毒66名。

全面严密易制毒化学品管理

严密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今年以来,市禁毒部门严格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加大对易制毒化学品、精麻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在检查的同时进行排查摸底,逐一登记,建立健全台帐,严格落实各类管理制度,严防出现管控死角。目前,我市生产、经营、使用易制毒化学品企业有753家。其中生产企业4家,经营企业39家,使用企业710家。

上半年对企业进行检查中,对6家存在问题的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发放了整改意见书。

扎实开展禁种铲毒工作。年初,市禁毒办就全面布置了禁种铲毒专项工作,下发了禁种铲毒工作方案,紧紧抓住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播种、出苗、开花、结果等关键时机,充分利用宣传栏、黑板报等大力营造宣传氛围,使“种毒违法、种毒必铲、种毒必究”的观念深入人心。并及时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容易发生种毒问题的城镇乡村开展禁种宣传和踏查铲毒工作,使广大群众知法、懂法,知晓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危害及后果,努力扩大禁毒宣传教育覆盖面,为禁种铲毒工作打好预防针。今年以来共查处2起非法种植罂粟案件,铲除非法种植罂粟200余株,其中1人被罚款,1人被教育处罚。

全面推进禁毒宣传教育工作

积极开展禁毒“流动课堂”活动。今年以来,市禁毒办紧紧抓住春运、春节期间人员流动频繁、节日活动聚集等特点,围绕流动人口、外出务工人员、农民、学生、青少年等重点人群,积极组织宣传人员深入火车站、汽车站、广场等人口密集区域开展了禁毒“流动课堂”活动。

积极开展禁毒巡回展活动。

为提高青少年尤其是在校中小学生的毒品防范意识,3月份以来,我市禁毒办积极会同教育局、公安局在40多个中小学校组织开展禁毒图片巡回展览,共展出禁毒仿真样品14种,展出禁毒图片8块,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

通过巡展,使观展学生普遍接受了一次禁毒知识方面的教育,警示青少年自觉“珍爱生命,远离毒品”,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深入重点区域开展宣传。针对我市涉毒重点区域集中开展禁毒宣传活动,向村民宣传毒情的形势及毒品危害,号召广大村民积极参与禁毒斗争,自觉抵制毒品。宣传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了村民对毒品的认识,增强了村民的禁毒意识。

(王国禹公轩)

●国际禁毒日

1987年6月12日至26日,联合国在维也纳举行关于麻醉品滥用和非法贩运问题的部长级会议,会议提出“爱生命、不吸毒”的口号。同年12月,第42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把每年的6月26日定为国际禁毒日。

●毒品犯罪

毒品犯罪主要包括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走私制毒物品罪、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强迫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毒罪、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毒品危害人的机理

我国目前流行最广、危害最严重的毒品是海洛因,海洛因属于阿片类药物,在正常人的脑内和体内一些器官,存在着内源性阿片肽和阿片受体。

人在吸食海洛因后,一旦停用就会出现不安、焦虑、忽冷忽热、起鸡皮疙瘩、流泪、流涕、出汗、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

责任编辑:吴淋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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