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燃煤锅炉大气污染整治推进顺利
截至目前已完成103台燃煤锅炉的整治
本报讯 实施燃煤锅炉大气污染整治,是深入推进我市“蓝天工程”,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削减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和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关键举措。记者昨天从市环保局了解到,目前燃煤锅炉大气污染整治工作推进顺利,已完成了103台燃煤锅炉的整治。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燃煤锅炉大气污染整治工作,提出要在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市范围内各类型燃煤锅炉的整治工作。整治具体目标为:对各类锅炉按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完成整治。限期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烧高污染燃料锅炉;对10蒸吨/小时以上锅炉,综合运用集中供热、清洁能源或可再生能源替代、提标改造等措施,实施整合、改造或淘汰;对执行火电行业排放标准的燃煤锅炉,通过高效脱硫、脱硝、除尘等技术全面实施提标改造。供热管网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实施集中供热。供热管网外、天然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实施天然气改造工程。供热管网、天然气管网覆盖范围以外的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采用电、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替代燃煤。
据了解,市环保局等部门全面细致排查,梳理汇总了全市燃煤锅炉的分布、数量、锅炉型号、蒸吨容量及用途等信息。经过摸排,全市共有燃煤锅炉392台。其中,今年我市共需整治337台燃煤锅炉。为了确保完成锅炉整治任务,市环保局认真履行牵头职责,积极协调各镇(区、街道)、市有关部门开展燃煤锅炉整治工作,与各镇(区、街道)及市相关部门每月底对接,及时收集和解决在整治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燃煤锅炉大气污染整治是今年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也是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民生工程。”市环保局有关人士表示,为推进好这项民生工程,市政府设立了燃煤锅炉整治补助资金。在规定期限内对燃烧高污染燃料锅炉实现清洁能源、热电联产机组替代或淘汰的,按照3万元/蒸吨进行补助。10蒸吨/小时以上的锅炉改造按照上级文件规定进行补助。未经过批准的燃煤锅炉,拆除和改造,按50%给予补助。已列入化工企业关闭名单的,不再享受锅炉整治补助。 (环宣 忆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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