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公益诉讼和绿色发展相结合
江苏首个生态环境修复基地在我市成立
本报讯 3日上午,在第45个“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由我市检察院牵头组织的江苏首个生态环境修复基地正式成立,这标志着我市率先在全省县级市实现了司法环节环境公益诉讼和推进绿色发展的有机结合,对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据悉,丹阳市生态环境修复基地”集惩治、教育、修复为一体,下辖的修复林占地约150亩,是我市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创新举措,目的就是在检察机关办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中,如被损害的生态环境无法完全修复的,要求违法者承担替代性修复责任,最终落实违法者的环境修复责任,并对违法污染的单位和个人起到震慑作用。下一步,市检察院将联合开发区管委会、法院、环保、国土、公安、农委等单位,以基地成立为契机,积极开展各项工作,高标准、高定位落实好环境保护的司法、执法打击职责,进一步提升我市环境公益诉讼以及环保工作的影响力。
副市长沈留海出席成立仪式,他指出,生态环境修复基地的成立是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机组成,也是我们对保护环境、改善环境的坚决表态,更是提升全市人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的有力举措,要建设维护好生态环境修复基地,切实发挥基地作用,提高全社会的生态保护意识和生态道德水平,把“丹阳市生态环境修复基地”打造成全省乃至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的一大品牌。
(杨磊 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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