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全面清理

核心提示: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及镇江市《关于全面清理整治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通知》的要求,从6月1日起至12月31日,我市将全面推进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工作。

淘汰一批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污染的建设项目,登记一批符合产业政策、环保准入标准等要求的建设项目,整治一批治污设施不健全的建设项目

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全面清理

本报讯 记者昨天从市环保局了解到,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及镇江市《关于全面清理整治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通知》的要求,从6月1日起至12月31日,我市将全面推进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工作。

据了解,清理整治工作按照“关停一批、登记一批、整治一批”的工作思路,对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在建和已建成的建设项目(简称“未批先建”),以及已经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长期试生产未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建设项目(简称“久试不验”)进行全面清理整治。

关停一批,即对项目选址不符合《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镇江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管控要求的建设项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工艺落后的建设项目,污染严重、污染物排放不符合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且治理无望的建设项目,依法依规关停取缔淘汰。

登记一批,即对已建成但尚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建设项目,如果项目选址符合《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镇江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管控要求和国家产业政策,企业应进行自查评估,并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自查评估报告。根据自查评估报告结论进行分类处理。

整治一批,即对在建但尚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建设项目,一律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责令停止建设,限期今年8月底前补办手续。

按期完成补办手续的,按照环评文件和批复要求进行建设;逾期未完成补办手续的,依法予以取缔。已建成且已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但长期投运未完成竣工环保验收的建设项目,企业应按照竣工环保验收的技术规范制定整治计划,限期今年11月底前完成验收工作。

“清理整治的目的,是淘汰一批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污染的建设项目,登记一批符合产业政策、环保准入标准等要求的建设项目,整治一批治污设施不健全的建设项目。”市环保局有关人士介绍说,目前是全面排查阶段,各镇(区、街道)将在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基础上,再次全面清理、全面摸清项目底数。按照“未批先建”和“久试不验”等违规种类,列出项目明细,分类建立工作台账。

6月1日起进入清理整改阶段,对排查清理出来的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进行分类处理。

(环宣 忆严)

责任编辑:姜耶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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