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老年人健康和安全保驾护航的“安康关爱行动”实施以来,我市每年有近9万老年人享受这一政策红利。今年,我市将进一步扩大受益人群、提升关爱水平。从现在开始,全市各镇区(街道)的老年人可开始办理投保事宜。
记者从市民政局老龄办了解到,我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有19.8万,占全市总人口的24.4%,老龄化程度非常明显。老年人由于身体机能下降、腿脚不便等因素,遭受意外伤害的风险概率大大高于其他年龄群体,增加了家庭经济负担,影响到老年人的身心健康和生活质量。
为提高老年人抵御风险能力,根据《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我省老龄事业发展的意见》,我市从2013年7月开始实施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三年来,全市多层次、多渠道开展“安康关爱行动”,每年约有9万老年人参加保险,参保率占60岁以上老年人总人数的50%左右,
且参保率每年递增。截至2015年底,我市累计参保老年人27万人次,累计赔付738.56万元,赔付率80%,累计赔付3500人次。
市老龄办负责人介绍说,我市实施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障方案是切实改善民生、关爱弱势群体的惠民工程。
据悉,我市年龄在60周岁(含)以上(1956年12月31日前出生)、身体健康、持有《老年人优待证》的老年人,都可享受这一惠民政策。值得一提的是,我市老人意外伤害保险的支出一直是镇江范围内最低的,政府对特定对象和80岁以上的老人参保还给予补贴,今年方案与去年保持一致。
记者从该民生工程承担方中国人寿丹阳支公司获悉,这一保险保障时间为每年7月到次年6月。如果属于政府统保对象,即拥有丹阳户籍且年龄在60周岁(含)以上(1956年12月31日前出生),2016年6月30日前纳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重点优抚对象、失独老人等老年群体,投保意外伤害保险的资金由政府统一承担;如果是80周岁(1937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丹阳户籍老人但不属于政府统保对象,保费由政府和个人合力承担,其中政府出资每人每年20元;如果老人在60周岁~79周岁,保费由个人承担。
虽然保费不多,但保障一点不含糊。据了解,如果被保险人在意外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身故,给付每人16000元身故保险金;因意外伤害在镇(街道)卫生院及以上的公立医院诊疗,扣除从当地社会基本医保、公费医疗或其他途径获补偿或给付部分,对其余额给付医疗保险金,最高2000元;因意外伤害在二级(含)以上医院住院治疗,按20元/天乘实际住院天数给付住院补贴,对每次住院给付天数以90天为限,多次住院累计给付以180天为限。
相关负责人还提醒道,各镇(街道)需投保老人,可到各镇(街道)的民政服务站点、各村(居)委会服务站点及中国人寿丹阳支公司柜面和镇(街道)服务站点办理投保手续。人寿公司将委派服务人员深入开展现场办公,及时、便捷地为老年人提供理赔、咨询、答疑等服务。
(葛秋华志梅嘉瑛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