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争家产找闺蜜扮债主
偷鸡不成反蚀一把米
本报讯 为了离婚多分点财产,竟找来闺蜜自导自演债务,结果被法院识穿骗局。她不仅制造虚假诉讼未得逞,还坑苦了闺蜜。真是偷鸡不成蚀把米。
这出闹剧的女主角张某今年42岁,丈夫王某今年48岁。陈某是她的闺蜜。今年2月18日,陈某到法院起诉张某夫妇,称张某2011年先后向她借款50万元和40万元,并且提供了一张90万元的借条。陈某说实际上只借给张某75万元,后来张某还了25万元,现在还欠50万元。日前,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庭上,张某承认自己借款90万元,但声称已经还了40万元,还欠50万元。一个说还了25万元,一个说还了40万元,这处细节引起了法官的注意。
第一次开庭结束后,法官要求陈某、张某分别提供银行的交易记录,但是两人都没有向法院提供,而后陈某向法院申请撤诉。
经法院查明,2011年1月至今,陈某通过银行转账给张某的大额款项共计85万元,张某反而向陈某汇款大额款项共计120万元。如果从账面看,张某才算是债主。此外,陈某为何事隔5年后追讨债务?法官进一步调查发现,原来张某在2015年9月起诉和丈夫王某离婚,起诉时和庭审过程中,张某称自己还欠陈某50万元,是夫妻共同债务。
法院认为,陈某没有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其和张某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陈某虚构债权,不准许陈某撤诉。
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陈某的诉讼请求,并对陈某罚款2万元,对张某罚款3万元。陈某和张某制造虚假诉讼已涉嫌刑事犯罪,案件将移送公安机关侦查。
(民一小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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