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时评
破坏公园公共设施为哪般
公园公共设施本是服务于公众、造福于公众的公共资源,然而,我市的公园公共设施却频遭“黑手”,屡遭破坏。去年国庆期间,刚开园的丹凤公园,好端端的公共设施竟被少数成人和儿童大肆破坏,雕塑、休闲椅、垃圾筒等公共设施被弄得“伤痕累累”,散落一地,实在惨不忍睹,让前来游玩休闲的人大为扫兴,无独有偶,据《丹阳日报》报道,作为我市第一个以体育为主题的水晶山体育公园也未幸免,一些原本漂亮的雕刻被弄得断头断臂,标识牌上被随意涂鸦,垃圾随意丢弃.....凡此种种,不一而足。
写到这里,估计稍有正义感的人都会感到痛心、痛心之余更是痛恨。“不得随意破坏公共财产”,这是每个市民本该知道的基本常识,可在我们身边偏有这样的人手痒脚痒,明知失德、违法的事却非要去做,明明好好的公物却偏要当作自己的私物随意去破坏。
新加坡的严峻刑罚在文明国家里,是少有匹敌的,连乱扔废弃物、在公共场所吸烟、不冲公共厕所也要被重罚好几千块钱,还要被起诉,新加坡对违反法律规定的人,甚至不惜施以“鞕刑”,其执法之严,全球闻名,因此也成就其法治国家。确实,重典治乱,对于公德意识、法律意识过差的就要“较真”施猛药,对于肆意破坏公共财物、素质极差的少数人就必须严管严打,一旦查实就要毫不客气地对这些人动真碰硬,公德意识、法律意识才能深入人心,如此,我市的公共设施才能得到有效保护。
(虞伟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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