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证期发生车祸

已考过不算领证

核心提示: 2015年8月7日上午,新民路上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李某驾驶的小客车与王某驾驶的摩托车相撞,造成两车损坏,王某受伤。这是一起简单的交通事故,警方认定,李某在驾驶机动车掉头时未让正常行驶的车辆先行负事故主要责任,王某无证驾驶负事故次要责任。

本报讯  2015年8月7日上午,新民路上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李某驾驶的小客车与王某驾驶的摩托车相撞,造成两车损坏,王某受伤。这是一起简单的交通事故,警方认定,李某在驾驶机动车掉头时未让正常行驶的车辆先行负事故主要责任,王某无证驾驶负事故次要责任。

王某不服,认为自己在事故发生时虽尚未取得驾驶证,但已经通过了驾驶资格考试,而且事发后也正常领取了驾驶证,说明自己事发时具备相应的驾驶能力,故此次事故应由李某承担全部责任。在协商未果后,王某将李某及其车辆的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李某及保险公司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20万元。法院审理后认为,警方的认定是正确的,王某在事故发生时属于无证驾驶应负事故的次要责任,法院判令保险公司赔偿王某各项损失11万元。

主审法官表示,无证驾驶是法律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即使在考试合格后核发驾驶证期间,亦不得驾驶机动车辆。此外,现实中常见的无证驾驶行为还包括:实际驾驶的车辆与准驾车型不符,采取不正当手段骗领驾驶证,驾驶证被吊销、注销,驾驶证被扣留期间等多种情形。

(民一小许) 

责任编辑:吴淋淋

本网首发

丹阳视觉

丹阳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