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在狱中服刑半年的李征琴走出监狱。她刚出监狱,孩子生母便跪在她面前痛哭,“表姐,我对不起你!”随后一旁的宝宝迅速扑过去抱住妈妈,3人在监狱门口哭成一团。2015年李征琴因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3月14日《丹阳日报》)
3月13日,南京虐童案主角李征琴出狱。就在李走出常州女子监狱之时,被打养子施某某的亲生母亲张女士上前扑通一声跪倒在地说,“表姐我对不起你,让你受罪了。”这时10岁的施某某一边叫着“妈妈”一边跑过来抱着李征琴,三人抱头痛哭。
孩子被虐待,还给施虐者下跪,这是发生在南京虐童案主犯李征琴被释放时的微妙场面。此情此景,让人五味杂陈。
剧情反转了吗?没有。养母、生母和孩子的抱头痛哭,恰恰凸显了家暴的悲剧性。家暴是一场残酷悲剧,即使施暴者受到了应有的惩罚,也无法割裂亲情。《反家暴法》已实施,但要避免家暴特别是终结“棍棒教育”,恐怕还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
三人的泪水值得咂摸。李征琴的痛哭流涕,既是对曾经施暴行为的悔恨,又是对监狱生活的恐惧,或许多少还有那么一点点委屈。二审开庭时,“从没想过要真正伤害孩子”的李征琴公开向孩子和公众认错道歉,但依旧认为自己没罪,也没虐待孩子。但愿,她今天的泪水能真正唤醒那颗曾经迷失的心灵。她也可怜,不是吗?生母和孩子的泪水则更令人深思。在生母和孩子看来,李征琴的施暴,即使有错,也不至于沦为罪犯。虐童案多发频发的原因,除了以前法律制度不完善外,更有社会大众长期以来的认知偏差。
反家暴首先要预防和避免家暴,要预防和避免家暴必须彻底扭转社会“棍棒底下出孝子”、“老子打儿子是家事”等旧观念、旧传统。事实上,“棍棒教育”在今天依旧有一定市场,甚至还出现了变种,媒体上经常出现的某些“虎妈”、“狼爸”就是例证。在家庭教育上,很多于法不容的暴力假借爱的名义而行,一旦失手酿成大错,悔之晚矣。
《反家暴法》开启了一个新时代,但我们应清醒地认识到,徒法不足以自行,未来依旧任重道远。家庭教育的作用无可代替,但必须远离暴力。
对很多家长来说,今后如何管教孩子,特别是像本案中施某某这样不听话又爱撒谎的“熊孩子”,是亟需解决的问题。
另外,南京虐童案的曝光虽属偶然,却给了我们从根本上反思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机制和领养制度。一则,可以仿效国外的做法,在发生家长虐待、疏于照顾、体罚等情况下,剥夺其监护权,期间,由政府机构承担孩子的抚养工作,而费用强制由家长出。目前,我国的类似制度正在逐步健全,应当从极端个例开始实行;二则,在办理收养制度时,不能仅仅关注收养家庭的经济条件,更要对其人品、性格进行考察,符合基本标准后再准予收养;三则,对于虐待儿童的行为零容忍,这就需要法律和社会机制同时起效,最大程度保护未成年人的利益,让其在家庭中的权利得到完善保证,才能避免此类悲剧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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