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春节的临近,想必许多市民已经谋划好了出游的路线,境外游当然也占一部分。如今的出国旅游,与过去单纯“看世界”有了很大的区别,购物成了一个重要目的。由于各国法律规定不同以及距离遥远等诸多原因,境外购物也存在风险,如果不了解法律法规,可能会使你的境外购物变得不那么“十全十美”。近日,记者采访了丹阳法院立案庭庭长耿振英,她根据多年办案经验和借鉴各地案例,就出国购物给市民提个醒。
购物归国当心超额
好不容易出趟国门,不少消费者立马就开启了“血拼”模式,除了满足自己所用外,还免不了帮亲朋好友代购一番,恨不得多装满几个箱子。但是不少消费者在归国时却又犯了难,这些东西该如何入境呢?2010年8月30日,我国海关总署发布《关于进境旅客所携带物品验放标准有关事宜》明确规定入境居民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予以免税放行,超过5000元的,经海关审核属自用的,超出部分将征税。
此外,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比如酒最多能带1500毫升,烟最多能带400支,如果是雪茄的话就只能带100支。像是刚上市的i-phone6s手机就属于应当征税的商品,入境要缴10%的税。如果居民携带的物品数量超过了合理自用的范围,且未向海关申报或申报不实,不仅会被罚款,还有可能触犯刑法。
前年圣诞节过后的第二天,在国外潇洒了一圈的丹阳市民祝某在杭州萧山机场入境回国,想将给杭州亲戚带的礼物直接送给他们去,没想到却被机场公安扣留。原来他因携带劳力士、卡地亚等品牌手表、戒指数量远远超过自用合理数量,最终被以走私普通物品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4万元,涉案走私的物品也全部予以没收。
出狱后,他逢人就说:没想到,没想到,不懂法真是害死人!”同样的案例,去年国庆期间,上海导游张某因替亲友代购,携带装满了76件奢侈品的三个箱子回国被海关查获,最终被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16万元,没收查扣的走私物品。
耿振英认为,这些案件的发生,正是因为不少消费者不知或无视法律规定,存在侥幸心理,最终自食其果。因此提醒出国旅行的消费者,境外购物数量和价值要在合理范围内,并且保留好购物发票,回国进境时对超过限额的情况要主动向海关申报,如果对出入境相关规定不了解,可以主动询问海关工作人员,切忌鲁莽行事。
外国商品可能“水土不服”
出国购买的商品自然是符合购买当地国家标准的,但由于各国规定不同,标准不一,有些产品未必适合我国消费者。
去年五一期间,我市市民贡某跟风去日本买了当时最时髦的马桶盖,回来后才发现与自己家的抽水马桶不匹配,最后花1000多元买的高级马桶盖只能弃置一隅。
耿振英说,外国商品“水土不服”的情况还很多,比如电子设备,购买地与中国电压配置不同,造成使用不便。市民小牛就曾遇到了这样的麻烦,由于他从德国购买的电脑与中国电压配置不同,最终导致电脑短路,无法启动。因小牛不懂德语,也不知道该如何与德国的厂家取得联系,且专门去趟德国费用又比较高,最终只好自认倒霉,新买的电脑成了废品。也有些人只能再次购置转换器等工具进行使用,但如此转换容易出现电路短路、机器无法启动的情况,存在安全隐患。而且,此类境外购买的电子信息类商品,由于可通过序列号等信息显示并非国内购买,一旦出了质量问题,基本很难享受到国内市场的售后服务。
另外,有些食品中的某些成分含量标准与我国要求也不同,未必适合国人体质,长期服用可能造成副作用,一旦造成身体损害较难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合法权益。
购物受损维权很困难
耿振英提醒市民最要注意的是购物受损维权问题。她说,购物不满意,如果是在国内发生争议的,可以通过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途径解决。然而,对于境外购物归国后发生纠纷的,消费者在选择这几种途径时可能就会遭遇到不小的麻烦。
首先,法律适用选择难。由于其境外购物的消费行为发生在外国,属于涉外法律关系,涉及国际法问题。
其次,实践操作困境多。如果消费者选择和解或投诉等方式进行解决,仅是联系经营者一方就要花费不少精力,甚至还得再次飞回购物当地进行维权,花费远超过商品价值。如果消费者采用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进行维权,在现实操作中仍存有诸多问题:一是经营者主体确认难。
在仲裁或诉讼时,需要研究由谁作为仲裁或诉讼的另一方,仅仅是确定经营者的主体资格、调取相关的主体资格文件就要费番功夫。二是送达时间长。涉外案件的送达程序较为复杂繁琐,时间较长,并且送达回复率和送达率低,也给纠纷解决造成了困难。三是取证成本高。特别是不同国家的检测标准等指标可能与我国不同,造成取证困难。四是执行不易。消费者还需向被告所在国申请承认执行该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因各国规定不同,不少案件难以得到承认和执行。可见,一旦出境购物遭遇纠纷,维权之路将会变得漫长和艰难,给消费者带来不少麻烦。
因此,耿振英建议广大市民在境外购物时要提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充分了解产品性能,了解合同内容,避免冲动消费,购物后保存好各类购物票据,一旦发生侵害合法权益的事情,应及时联系有关部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境外购物如雾里看花,一定要擦亮眼睛,且购且珍惜!(小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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