瘫痪妻子分割财产获照顾

核心提示: 王女士的经历真应了“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幸亏法律还她以公道。

本报讯 王女士的经历真应了“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幸亏法律还她以公道。

1993年1月,严先生与王女士登记结婚,同年11月生下女儿,一家三口小日子过得很安稳。可这一切,都在2013年化为泡影。当年5月,王女士不慎从楼梯摔下,导致高位截瘫,终日只能与病床相伴。开始,严先生还能悉心照顾她,可没多久,他就常常冲她发火,有时还动手打她,这些她都能忍受,令她伤心不已的是与自己拥有20多年夫妻情分的丈夫却以夫妻关系早已名存实亡、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为由,于2015年5月向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拥有现有住房的居住权。王女士不同意离婚,法院根据法律条款判决不予离婚。

这之后,严先生干脆不回家住了,王女士也听到有关他的风言风语,她的心彻底死了。在2015年12月,严先生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王女士表示同意离婚。但对共同财产的分割存有争议,认为严先生存在遗弃家庭成员、实施家庭暴力、隐瞒夫妻共同财产和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行为,向法院提出了多分夫妻财产的主张。王女士提出,根据自己目前的身体状况,不适宜住楼梯房,希望取得自己正居住的电梯房的产权。关于房产的现有价值,严先生与王女士二人均表示愿意以评估价格取得夫妻共有的电梯房。

法院认定因夫妻双方均同意离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依法准予双方离婚。王女士以严先生有过错为由提出多分财产的主张,证据不足,理由不充分,不予采纳。对于双方协议不成的夫妻共同财产,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男女平等、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方便生活等原则作出处理。法院考虑到王女士目前高位截瘫,残疾等级为一级,行动不便的实际情况,将二人共有的电梯房的产权判归王女士所有。根据评估公司对该套房子评估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100万元,王女士应支付严先生人民币50万元,但考虑王女士身体情况,酌情减少,判决王女士支付严先生人民币40万元。(民一小许) 

责任编辑:张钰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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