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状告亲爹

大学期间索要学费父母无此抚养义务

核心提示: “他是我爸爸,我现在读大学需要钱,作为父亲他难道不应该支付吗?”近日,丹阳法院一审判庭内,年轻小伙小严充满困惑。那么是什么样的原因,让小严将爸爸告上了法庭呢?

本报讯  “他是我爸爸,我现在读大学需要钱,作为父亲他难道不应该支付吗?”近日,丹阳法院一审判庭内,年轻小伙小严充满困惑。那么是什么样的原因,让小严将爸爸告上了法庭呢?

今年21岁的小严就读于南京某高校,小严的父母在其年幼时就协议离婚,小严随母亲生活,父亲支付抚养费。可是自从小严上大学之后,教育费用都由母亲一人承担,父亲不再出钱。小严看着因操劳过度而日渐衰老的母亲是万般心疼,觉得自己上大学的教育费用应该让父亲也承担一部分,于是向法院起诉,要求父亲支付自己上大学所需的费用。面对儿子的起诉,父亲则认为小严已经成年,他如果心疼母亲,完全可以依靠勤工俭学挣自己的上学费用。最终,经过法官调解,小严的父亲同意资助30%的学费,直至其大学毕业。

虽说本案经过调解得以圆满解决,但很多人都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小严要求父亲承担教育费用的要求是否有理有据?对此,主审法官表示,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中规定,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很显然,相关法律将尚在大学就读的成年子女排除在“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之外。制定上述法条的初衷是考虑大学教育并非义务教育,进入大学学习的成年子女是为自己以后更好地就业创造条件,因此大学费用不应成为父母的法定义务,这样可以鼓励成年子女勤工俭学。

小严表示,自己也是通过打这场官司才了解了法律条款,他说自己已经成年,会尽快找份零工,在不影响学业的前提下勤工俭学,减轻母亲的负担。就这一点,他觉得这场官司打得值!(民一小许) 

责任编辑:吴淋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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