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怀疑妻子有外遇,丈夫纠集朋友对一男子拳打脚踢并限制其人身自由。近日,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张某、张某某、高某某有期徒刑六到八个月不等。
张某与妻子刘某结婚已经15年,感情还算不错,可自从2011年妻子去西安打工后,张某感觉妻子变了,通过多方打听,他得知妻子和一位姓谢的男人来往密切,他认定这就是奸夫。今年5月9日,张某在与好朋友张某某、高某某喝酒聊天时,说到这事,讲义气的两个哥们说要替他报仇,三人商定这就去西安。当天晚上,三人赶到西安,张某某打电话给刘某,说自己也到西安来打工,让她帮忙找工作。次日,刘某带着谢某来与张某某见面。躲在暗处的张某见过谢某的照片,见妻子公然带着奸夫来,气不打一处来,与高某某同时现身,请刘某和谢某一起到雇来的面包车上谈谈。刘某上车后,谢某不肯上,当即遭到张某和张某某的殴打,并将谢某拖到车内,继续用拳头对其殴打,致使谢某受伤。围观群众报警,张某等3人被赶来的警察抓获。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当地法院审理后认为,不管是利用强制手段还是利用当事人恐惧心理对其进行拘禁或非法剥夺、限制人身自由,也不管拘禁对象是自己妻子,还是他人,均构成犯罪,依法应受刑事处罚。本案中张某因与妻子发生感情纠纷,指使张某某、高某某对被害人进行非法拘禁,并实施殴打行为,致轻微伤,上述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根据三人在进行非法拘禁过程中所起的主次作用,依照刑法相关规定,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张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高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丹阳法院法官耿振英就此案提醒市民,插足他人家庭固然有悖道德,但用暴力和非法犯罪手段维护家庭稳定更不可取。如果上述被告人在非法拘禁他人的同时,还强行索要所谓的赔偿金,那么就会涉嫌构成绑架罪,绑架罪的起刑点则是十年以上,绑架期间如果伤害了受害人,则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小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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