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年底前形成新能源汽车应用服务示范体系

核心提示: 为鼓励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我市出台《2015年丹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今年,全市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新增或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的比例不低于30%,以后逐年提高。同时,购置新能源汽车,在国家和省补贴的基础上,市级财政也将对2015年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以及充换电设施建设费用给予补贴,扣除国家补贴后,购买新能源汽车最高可享车价八成的补贴。

我市年底前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80辆

形成新能源汽车应用服务示范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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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新能源汽车,不仅有国家、省补贴,还有市级财政补贴,购车成本大大降低。日前,记者从市发改经信委获悉,为鼓励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我市出台《2015年丹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今年,全市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新增或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的比例不低于30%,以后逐年提高。同时,购置新能源汽车,在国家和省补贴的基础上,市级财政也将对2015年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以及充换电设施建设费用给予补贴,扣除国家补贴后,购买新能源汽车最高可享车价八成的补贴。

哪些领域将推广新能源汽车?

公交、环卫、物流、旅游、通勤等

按照计划,今年将通过新能源汽车示范运营,在全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80辆,形成新能源汽车应用服务示范体系。其中,城市公交、出租、环卫、物流、旅游、通勤等公共领域将重点推广。”市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胡云涛介绍,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将突出示范效应,建设新能源公交车示范线,公交车新增或更新车辆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结合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和农村清洁乡镇建设,在城乡推广应用新能源环卫车;引进融资租赁公司,启动商业化试点,聚焦物流配送终端最后一公里,在邮政、快递、电子商务终端物流等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物流车;扩大在商务旅游、通勤等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的规模,积极鼓励企事业单位、私人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

同时,方案也明确,党政机关及公共机构更新车辆时,要带头购置新能源汽车;全市各部门和单位在市内举行各种公务会议、参观考察、群众活动、问题竞赛等公共活动时,优先使用新能源交通工具;鼓励在城市物流配送、农村环境卫生整治、企事业单位通勤等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与现有运营车辆享受同等待遇进入运营领域,城市限制物流车辆进入的领域,允许纯电动物流车进入。

充换电设施跟不上?

鼓励各方资本参与充换电设施建设

充电设施跟不上,直接影响百姓购买新能源汽车的热情,为此我市也将编制全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规划,有序推进政府机关、公交场站、学校、医院、酒店、场馆、景区、公共停车场、大型购物中心等公共场所和新建小区充换电设施建设。

“原则上,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今年,按照保障运转的原则,重点由各新能源汽车应用单位,做好各自充换电设施配套建设。”胡云涛表示,我市也将适时引入市场化运作的城市交换电设施建设、经营、管理运营商,探索创新运营模式,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新能源汽车租赁、充换电设施建设和运营等服务领域,积极探索公私合营(PPP)、融资租赁、分时租赁、经营性租赁等模式,加快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

另外,我市《2015年丹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财政补贴实施细则》也明确,对充电设施建设按照省级财政补贴同比例进行补贴。按充电桩充电功率对充电设施建设给予补贴,交流充电桩每千瓦800元,直流充电桩每千瓦1200元。原则上每个充电桩国家、省和市建设补贴总额不超过建设者实际支付的建设总价。

财政补贴多少钱?

最高可享车价八成的补贴

新政出台后,市民购买新能源汽车最高可享受高达车辆价格八成的补贴。根据《补贴实施细则》,对购置新能源汽车按照省级财政补贴的1.5倍落实财政补贴资金;省、市补贴总额最高不得超过汽车售价的80%,省、市补贴总额超过汽车售价80%的,按照汽车售价的80%给予补贴;以财政性资金购买的新能源汽车,省、市财政均不再给予补贴。补贴对象为公共服务领域消费者(包括公交、出租、公务、环卫、物流、旅游、电力、通勤等),私人消费(限乘用车),承建公共服务领域充换电设施的服务运营单位。

哪些新能源汽车能享受补贴和优惠政策?如何享受补贴?市财政局副局长李伟忠对《补贴实施细则》进行了解读,他说,可享受财政补贴和优惠政策的新能源汽车,必须是在我市上牌运行且符合《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规定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且五年内不得转让、过户。此外,非丹阳市户口的私人消费者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申请市级财政补贴的,需在我市缴纳一年以上的社会保险基金,对私人消费者补贴实行“一人一车”政策。

补贴资金拨付方式分三种,公共服务领域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资金由财政部门拨付给相应的购买者;私人消费者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资金由财政部门拨付给汽车销售机构(4S店),汽车销售机构以扣除财政补贴后的价格与私人消费者结算;充换电设施补贴资金由财政部门拨付给承建服务运营单位。

“省、市补贴总额最高不得超过汽车售价的80%,这里的汽车售价是指扣除国家补贴后在江苏的销售价格。”李伟忠介绍,此次出台的《方案》,对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支持力度非常大。卡威集团销售公司负责人陈继松算了一笔账,一辆售价55万的卡威14座林特通勤车,在享受国家、省和市三级财政补贴后,购车费用只需4~6万元。

■财政补贴标准

10米以上纯电动客车补贴30万元/辆;

6~10米纯电动客车按电池容量每千瓦补贴1800元(最高不超过国家补贴标准的60%。对应用于城乡公交领域的6~8米纯电动客车补贴18万元/辆、8~10米纯电动客车补贴24万元/辆);

10以上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含增程式)补贴15万元/辆;

纯电动专用车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贴1200元(最高不超过9万元);

纯电动乘用车轴距大于2.45米每辆补贴3.6万元、轴距小于2.45米每辆补贴2.7万元、轴距小于2.2米每辆补贴1.5万元;

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每辆补贴2.1万元;

燃料电池乘用车(5座及以下)10.8万元/辆;

燃料电池客车(9座及以上)27万元/辆;

10米以上超级电容、钛酸锂客车9万元/辆。

责任编辑:姜耶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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