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9月,经过8年浴血奋战,中国人民终于取得了抗日战争胜利。当年10月13日,国民党江苏省政府发文要求各沦陷地区成立公私产权清理委员会,处理抗战期间被敌伪或他人侵占的动产、不动产及其附着物。国民党丹阳县政府在1945年10月26日成立丹阳县公私产权清理委员会,11月7日确定由11人组成的丹阳县公私产权清理委员会,丹阳县县长王介佛兼任丹阳县公私产权清理委员会主任。王介佛于11月30日批示:先行查明敌伪在丹所设之小模工厂,分别性质逐一处理。
市档案馆现珍藏着国民党丹阳县政府1946年元月的“奉令查填接收敌伪工厂公司案卷”。丹阳县公私产权清理委员会对日寇敌伪在丹阳设立的公司工厂进行了调查核实登记。
1946年12月18日,国民党苏浙皖区敌伪产业处理局驻苏办事处常州分处对丹阳境内的敌伪办工商业进行处理。丹阳境内被查的敌伪办工商业有12个:1、丹阳酒精厂;2、友华酒精厂;3、中华蚕丝公司丹阳办;4、华中电气通信丹阳电话电报局;5、华中水电公司;6、金子医院;7、义成面粉厂;8、谷山洋行;9、日华当铺;10、山口洋行;11、泰兴当铺;12、浅田洋行。
档案馆珍藏的档案对查处的日寇敌伪在丹阳设立的公司工厂进行了具体统计。如丹阳酒精厂,位于东河路,内有“制酒精机器二架、20只酒精桶、47只坛、46个酒缸、煤二堆、酒精44箱、房屋七、八间。”制造酒精的日本人金子隆寿在逃,“拟接收后集资续办”。金子医院,位于东河路,“房屋五、六间,内有医药等器具。均以医药蒙混人民,实则为敌人搜集情报。拟接收后改作县立医院。”另外,北河路日本人吉源胜郎的“中华蚕丝公司丹阳办”内有“茧子10826.25磅、茧袋741只、麻绳920根子,业已有县府封存。”随后国民党苏浙皖敌伪产业处理局驻苏专员办事处要丹阳将这批货物立即拍卖,资金上交。可是丹阳本地人民不答应,要求此茧子留在丹阳。丹阳丝绸业代表汤蔚贞等民意代表认为:“敌伪在我邑搜刮所得,以最低价格向会员收买而来,现仍将此茧归会员,诚乃物还原主。应存在本邑,以救济本邑工业。”可见,丹阳民众对于日寇侵占丹阳的八年刻骨铭心,对于阳绸等名族工商业被毁痛心疾首,要求政府将被日寇掠夺的财产留在丹阳,体现了当时的民意。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