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贴息政策实施三月

成功化解200多个职工家庭房贷难

核心提示: 我市自6月10日开始在镇江市范围内率先实行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政策以来,仅仅三个月时间,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商业住房贷款贴息申请的总金额已达6156.62万元。

本报讯  我市自6月10日开始在镇江市范围内率先实行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政策以来,仅仅三个月时间,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商业住房贷款贴息申请的总金额已达6156.62万元,已经发放贴息贷款3459.7万元,贴息金额达54.94万元,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轮候周期长、资金需求紧的矛盾,第一批214户职工家庭将通过贴息商贷化解住房公积金贷款难题。

据了解,从去年下半年开始,随着国家贷款政策的进一步放开,以及我市新开楼盘的市场投入,职工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求不断增长。到今年6月份时,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公积金贷款轮候期已经达到五个月,资金缺口超过1个多亿,公积金贷款资金严重紧缺。为了缓解这一矛盾,6月10号,丹阳公积金中心在镇江市率先实施商业贷款贴息政策,鼓励一部分贷款需求时间紧的职工先进行商业住房贷款,商业住房贷款与公积金贷款的利差部分由公积金中心进行贴息。

“贴息政策,让我们既享受到了公积金贷款的优惠,又可以不用等待数个月的时间。”刚刚拿到贴息贷款的市民张先生高兴地说,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比商业银行贷款的利率要优惠不少,而且他们的房子等着支付房款,贴心政策真的很及时、很暖心。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五年期以上的商业住房贷款年利率为5.15%,而五年期以上的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为3.25%。也就是说,贴息政策实施后,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进行商业贷款,1.9%的利率差将由公积金中心进行补贴。

“这个政策实施以来,前来咨询和办理的市民真的很多,有时一周就要登记好几十个市民家庭。”市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贴息政策的覆盖面很广,只要符合“公转商贷款”条件选择不纳入公积金贷款轮候的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以及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选择不纳入公积金贷款轮候直接办理商业性住房贷款的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都可以申请贴息贷款。

此外,为了最大程度支持市民的购房需求,我市公积金贴息贷款政策的贴息贷款额度为贴息申请人最大公积金可贷额度,且不超过贴息申请人的商业贷款余额。公积金中心按照一年周期对贴息申请人进行贴息,一年贴息期满后,职工可以重新向公积金中心提出贴息或公积金贷款申请。

结合贴息政策实施三月来的实际情况,目前,公积金中心也在积极调整、完善政策,努力适应市民们的需求。据了解,目前,公积金贴息政策还在持续实施过程中,需要办理这项贷款的市民,可到与公积金中心合作的商业贷款银行提出商业住房贷款公积金贴息申请,符合条件的填写《镇江市住房公积金贴息申请表》。公积金中心及公积金贷款受委托银行对公积金贴息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及审批。

相关人士也提醒市民,公积金贴息期为一年,一年期满后应重新申请,如果公积金资金紧缺矛盾得以缓解,公积金中心可停止办理贴息;贴息职工应在公积金中心规定的期限内将商业贷款回转为公积金贷款,超限期不转的,公积金中心有权停止发放贴息。此外,贴息期内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不得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及商业贷款贴息。贴息期内,如遇央行利率调整,已经贴息金额不予调整。(杨敏 嘉瑛) 

责任编辑:周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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