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湖北省人类精子库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了一条题为“iPhone 6S购买新方案”的微信,文内称无需卖肾就能轻松拥有iPhone 6S,方法则是“献精”。对此,不少人质疑官方机构以此吸引捐精者不妥。湖北省人类精子库回应称,这只是普通的宣传手法,对于已有独立价值取向的捐精者来说,能有自己的判断。
质疑者主要认为,将捐精与新款手机挂上钩不免有点变味,属于变相吸引捐精。然而,套用时下非常流行的“卖肾买iPhone”的玩笑段子,只要“献精”,无需卖肾就能轻松拥有iPhone 6S的宣传手法,不但形式新颖时尚,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属于“法无禁止即可为”,其内容也真实可靠,既不含替新上市的苹果手机作营销推广的商业目的,也非无法实现的“玩笑”,而且正规的捐精活动都具有严格的筛选、检测流程,这样的“捐精广告”并不会影响正常判断,对一般受众产生误导作用。
因而,放诸《广告法》视野,这样的“捐精广告”也完全是合法可行的,无可指摘。本是部门官微发布的一则消息,本属合法的广告宣传手法,也没有在户外、在媒体、在大庭广众下大肆宣扬,张贴“牛皮癣”式广告,为何就引来许多不解质疑呢?
事实上,相对于“精子银行”在国外的普遍流行,人类精子库的建设在我国起步较晚,重视不足,甚至举步维艰,不但官方层面宣传有限,无论是学校通用教材,还是媒体公开报道,均鲜有涉及这一话题,而且含蓄保守的传统让人们避忌谈论“性话题”,并常常戴着有色眼镜审视“借精怀孕”,认为其伤风败俗、有违伦理,导致正规的捐精招募信息和宣传往往登不了“大雅之堂”,甚至无法作为广告刊登,只好躲入“地下捐精”的信息群里,或者转入微信公号。
然而,捐精和献血一样,都是基于自愿和人道主义目的而问世的公益项目,都是通过现代科技成果的发挥来造福于民,避而不谈和异议指责都无助于解决现实问题。中国妇联曾统计,国内育龄夫妇不孕不育发病比例高达八分之一,且呈逐年递增态势。这意味着人工授精、借精怀孕等辅助生育的社会需求将日趋旺盛。然而现实是,各地精子库频频告急,许多地方不惜重金悬赏。而在正规供精渠道不足的情况下,许多高龄夫妇在漫长的等待面前望而却步,继而转向安全和方法都堪忧的“捐精黑市”,让“生命产业”滑向“灰色地带”。
随着人类科学尤其生物技术的进步,“捐精”和“献血”“捐干细胞”“捐献器官”等一样,作为横跨医疗救助和人伦道德领域的科技成果问世,造福于民,发挥出极大的社会公益价值和人道主义作用。与之相对的,应是全社会教育宣传、推广普及的重视跟进,和人们科学认知、价值理念的及时提升,以消除社会认知的思想误区,从误解、质疑、排斥,转向理解、支持、参与,推动人道主义公益事业、项目快速、健康发展。并须从法治保障的角度,赋予“捐精广告”如防火防盗、卫生交通、环境保护、社会慈善等公益广告一样的法律身份和待遇,在有效监管的同时,也在各大媒体、平台为其开辟一条畅通无阻的公益广告宣传“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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