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江苏省人民调解条例》将于今年10月1日施行,为提高《条例》群众知晓度,并能贯彻落实到位,日前,延陵镇司法所组织开展《江苏省人民调解条例》培训活动,该司法所工作人员,镇专职调解员,各村、企业调解委员会成员等参加了培训班。
培训就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江苏省人民调解条例》中涉及到的调解组织设置、专职调解员队伍建设、调解工作管理和保障等主要条文内容进行了针对性解读,要求各级调解员在具体矛盾纠纷调处中,对条例规定的调解程序、纠纷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调解协议的履行等进行宣传,强化当事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认可度,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稳定中“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