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构筑儿童安全网

核心提示: 暑期孩子的安全需家庭和社会共同携手,切实担起“两个责任”。父母应担起监护人的责任,父母照看孩子,既是法定的义务,也是义不容辞的责任。

7月5日傍晚,南京大厂阿卡小区内,一名6岁男童从17楼阳台坠下身亡。7月9日,因为父母工作原因,南京溧水区一名11岁的小男孩一个人留在家中,大约中午11点多钟的时候,孩子口渴自己倒水喝,不料打翻了热水瓶,一瓶滚烫的开水顺着脖子灌了下来。7月15日下午2点左右,南京滨江新城,一名5岁小孩不慎从11楼家中坠楼,坠楼原因是防盗窗没锁,孩子探出身子往下看,不料失去重心坠楼身亡。8月17日,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油麻乡8岁男孩小铭和其5岁的妹妹小欣被两个老人强灌浓硫酸,导致一死一伤……桩桩件件事故让人触目惊心。暑期孩子的安全需家庭和社会共同携手,切实担起“两个责任”。父母应担起监护人的责任,父母照看孩子,既是法定的义务,也是义不容辞的责任。但是,从这些儿童安全事故案例来看,有相当一部分家长对儿童并未尽到相应的监护责任。有的家庭住在高楼,父母经常将孩子单独放在家里,有的父母带孩子过马路任由孩子乱跑,有的父母放任孩子“游野泳”。尤其是农村留守儿童,有的父母常年在外务工,将孩子放在家里由年迈的老人照看等等,都为儿童安全埋下了隐患祸根,是对儿童人身安全不负责任的表现。作为父母要切实担起监护人的责任,多向孩子传授自我安全保护和防范常识。同时,社会也应担起维护公共安全的责任。从既往发生的一些儿童安全事故来看,有相当一部分是由于社会公共安全监管缺乏所导致的。比如因变压器安装过低,儿童攀爬导致的伤害事件;因建筑施工未及时回填土方而大量积水,儿童游泳导致的溺水事件等等。因此,无论什么机构,都应该切实担起维护公共安全的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公共安全管理,多给予儿童关心和爱护,共同编织面向全体未成年人的“防护网”。

 

责任编辑:王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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